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余知都)5月24日 ,湖南护推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网络直播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会。召开直播者权诊来自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网络为网高校专家学者、营销益保律师、消费销把电商企业及直播平台代表等 ,络直就网络直播营销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展开研讨 ,播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其中的脉问亮点进行了梳理 。

推进会现场。湖南护推周欣/摄
专家观点
提高主播入驻门槛
●湖南工商大学教授、召开直播者权诊博士 姜向阳
网红带货主播经常出现在镜头前,网络为网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对观看直播的营销益保观众产生影响,且言行举止会实时传播,消费销把没有纠错矫正环节 。络直对此,播营直播平台有责任对行业内的人员进行提前把关。
对于当前带货主播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情况 ,直播平台需要提高带货主播的入驻门槛,明确入驻要求 。对于专业能力 ,需要用可量化的标准严格考核。对于道德素质,需要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考察。当带货主播通过筛选、获得直播资格后 ,平台还需要定期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与考察 。
带货主播的工作是对商品进行宣传 ,其实质与拍摄电视广告的明星、电视购物的导购并无差别 ,因此主播们需要恪守“广告代言人”的职业道德 ,比如认真研究产品的质量与性能;传播主题积极健康的内容;抵制低俗 、媚俗、不切实际的语言方式等。直播平台可以通过对观看直播的消费者进行随访 、鼓励主播之间互相匿名评价等多元方式作为考核途径。对于考核较差者,直播平台可以予以警示 、降级 、罚款甚至封号处理。
引入举证责任倒置
●湖南省消保委律师团团长、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震
有关网络直播平台的诉讼纠纷案例,主要是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关于消费维权纠纷的诉讼几乎不可见 。究其原因,是提起诉讼的消费者不多 、诉讼较难获得胜诉,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 ,基于传统的侵权责任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负责证据的收集和证明经营者具有虚假宣传的行为。但证据收集以及举证责任分配上都对经营者有利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难以获取直播的回放数据,难以取证,并且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固定都十分困难。即使《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对证据保存进行了相关规定 ,给予消费者售后维权一定帮助 ,但是由于商家或者直播平台的强势地位,消费者仍需承担巨大的举证压力 。
鉴于此 ,在处理网络消费纠纷时,可以考虑实行对消费者适当倾斜的举证规则,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 ,发生争议的 ,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即实施“举证责任倒置”
